府谷县结合实际、创新举措 科学制定“三项机制”实施办法
| 招商动态 |2016-10-26
府谷充分吸收近年来的实践经验,紧密结合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实际,坚持“三个统一”,出台了府谷县“三项机制”实施办法。《办法》突出府谷特色和亮点,鼓励领导干部大胆工作干实事。
鼓励激励实施办法:共11条,物质奖励重点向乡镇一线倾斜,旨在进一步激发乡镇基层干部干事创业的激情和活力。《办法》依据年度目标责任考核、招商引资、精准扶贫和党建工作四个方面,通过评优评先、考核奖励和选拔重用三种方式,鼓励激励干部在其位、谋其职、尽其责,推动形成肯干事、能干事、干成事的干部受到尊重、享到实惠、看到前途的干事创业氛围。
容错纠错实施办法:共13条,在贯彻“三个区分开来”要求的基础上,提出构建“允许试错、错了容错、及时纠错、减少犯错”的体制机制,明确“突出纪在法前,纪法分开,坚守底线”的原则,细化容错认定程序为“提出申请、调查核实、认定反馈”三个环节,从抓早抓小、查找原因纠错、分类处置三方面健全纠错改正机制,为干部解除了想干事怕出错被问责的后顾之忧,营造了干事创业、宽容失误的良好环境。
能上能下实施办法:共18条,结合府谷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和个别领导干部存在的不良现象,重点对涉及参与民间违规借贷、煤炭经营和房地产开发的领导干部突出“下”的情形,体现了府谷的特点和措施,打破了长期以来一些人认为“干部只能上不能下”的所谓“规则”。